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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工环保方面法律法规(化工环保法律法规在化工生产中的作用)

如何确定某化工企业应遵循的废水排放标准

1、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,以及环境监管部门的实施细则,化工企业应该按照以下标准来确定废水排放标准: 污染物浓度指标。针对废水中重金属、有机物、氮、磷等污染物设置浓度限值,保证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标准,如GB 18918-2002《工业企业污水排放标准》等。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。

2、国家规定的废水排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基本的污染物排放标准。这主要是用来控制水污染,规定了废水中各种污染物允许的最大浓度。比如化学需氧量、生化需氧量、悬浮物、重金属等。这些指标反映了废水对水体环境和人类健康可能产生的影响。排放流量的限制。

3、首先,生产设备冷却水通常含有一定的热量和杂质,直接排放不仅会造成热污染,还会浪费掉水中的有用成分。因此,可以通过安装冷却塔或热交换器等设备,将冷却水中的热量回收再利用,同时去除水中的杂质,使其达到循环使用的标准。这样不仅可以降低生产成本,还可以提高生产效率。

4、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包括系统排污水、旁流水处理过程的反冲洗排水、清洗预膜过程的置换水、水池溢流排空水等;闭式系统在试车、停车或紧急情况下会排出含有高浓度药剂的循环冷却水,处置方式需根据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情况确定,优先考虑回用,不能回用的超标废水经过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。

5、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,执行一级标准。排入GB 3838中Ⅳ、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,执行二级标准。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,执行三级标准。